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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聚脂颗粒项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再生聚脂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练市镇工业园区
  总 投 资:2450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主要建设内容:
  利用公司北厂区现有土地、厂房、电力设施等,购置造粒生产线5条,以塑料净片为原料,可形成年产3万吨再生聚脂颗粒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出具了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20-330503-42-03-116245。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附件:彩蝶颗粒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若需查阅《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聚脂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纸质报告书可至企业所在地查阅或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进行索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提交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芳
  联系电话:13967297458
  传  真:0572-2636999
  电子邮件:sales@chinacaidie.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0月10日),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关心的环保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与建设单位联系,并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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